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罚款和滞纳金可以扣除吗?

编辑:随州仁和会计培训学校时间:2019-05-28
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》(主席令2007年第63号)第十条规定,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,下列支出不得扣除:

(一)向投资者支付的股息、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款项;

(二)企业所得税税款;

(三)税收滞纳金;

(四)罚金、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;

(五)本法第九条规定以外的捐赠支出;

(六)赞助支出;

(七)未经核定的准备金支出;

(八)与取得收入无关的其他支出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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